【案情回顾】
王阿姨的外甥刘某在小额贷款公司工作。2015年,刘某向王阿姨借用身份证,美其名曰为其办理理财账户。王阿姨当时也没有多想,以为是好事,就将身份证交给了刘某。没想到,在2017年法院的一纸传票送到了王阿姨手中,因欠款她被别人起诉了。起诉状中称王阿姨因向原告借款80万元,而与原告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。并且原告提供了向王阿姨名下银行卡的转款的交易流水。王阿姨十分生气万分冤枉,自己并没有与原告签订过什么借款协议,更没有收到80万元的借款。冷静下来后,她才想起好像刘某确实找过她在一张空白纸上签过字。
在开庭时,她虽然抗辩对于借款行为并不知情,借款协议上的签字也并非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,但因原告提供的所有证据都指向了王阿姨,法院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,判决王阿姨向原告还清80万元借款及利息。就是因为王阿姨盲目相信其外甥刘某,才草率地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了刘某,从而酿成了大祸。
【作者提示】
日常生活中,很多人都不太重视身份证的用途。特别是老年人很轻易地就将身份证借给他人。殊不知借出身份证后的危害后果极其严重,出借人是要承担责任的。例如,将身份证借给朋友分期付款或贷款买手机,若朋友还不起或拒绝偿还,由此产生的债务就需要你承担。若将身份证借给他人购买汽车,若他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,你也面临成为被告的风险。如将身份证借给他人办理工商或税务登记,在他人未缴清税款的情况下,作为税务登记证上的法人代表,税务机关在追偿拖欠税款时,也需要你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身份证是证明持有人身份的法定证件,是个人非常重要的信息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已于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,我们要妥善保管好身份证,保护好个人信息。在向他人提供身份证、身份证复印件等,一定要问清用途,时刻有防范意识,不要给违法者钻空子。